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油渣及活性炭粉综合利用项目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油渣及活性炭粉综合利用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现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焦油渣及活性炭粉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拟建项目利用现有三期炼焦系统,对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的焦油渣(2150t/a)和活性炭粉(1396t/a)进行处理,并配煤炼焦。拟建项目主要新增煤焦油渣、活性炭粉专用运输车辆5台、中转车辆3台,总投资2000万元,储存设施为金能公司原固废储存仓库,配煤设备为原有配煤设备,所有设备及系统利用原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 山东省齐河县工业园区西路1号
联 系 人 : 张文健
电 话 : 18253465217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新达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LfT46AuP8v74YDfE362ig
提取码:1yi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向建设单位(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实施单位。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